杭州拱墅死亡事故律师价格合理
杭州,拱墅2025-01-07 09:50:26
27 次浏览杭州郑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人民法院旁)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交通事故发生后,千万不要着急,更不要盲目的调解与诉讼,在哪儿告?告谁?告什么?一定要搞清楚,否则一旦启动,进入司法程序,恐怕结果就不由您决定了。有时不同的程序会使诉讼结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诉讼开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药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商业险的条款表名,被保险人以转移车辆的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则视为转让。在保险的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1、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2、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且因转让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比如原保单是保的家庭自用车,转让后车辆被用来营运而导致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如车辆保险仍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电话:153720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