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专业的事故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杭州,余杭2024-12-28 12:26:14
15 次浏览杭州郑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人民法院旁)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杭州律师郑君,执业12年,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每年办理上百起交通事故案件,实务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根据商业险的条款表名,被保险人以转移车辆的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则视为转让。在保险的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1、被保险人或受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2、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上述通知义务,且因转让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比如原保单是保的家庭自用车,转让后车辆被用来营运而导致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3、如车辆保险仍在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电话:153720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