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附近的事故理赔律师免费咨询
杭州,钱塘新区2024-12-11 06:06:15
74 次浏览杭州郑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人民法院旁)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计算: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药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7、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处理,一般做伤残等级鉴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
2.所有的X片子,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出、入院小结,
5.被鉴定人身份证,
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 各鉴定机构需要的材料有细微差别,建议电话咨询鉴定机构。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该如何进行复核呢?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如何进行复核?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3、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复核申请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4、复核结论作出后,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联系电话:153720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