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塘新区婚姻家庭纠纷律师专业团队在线服务
杭州,钱塘新区2022-11-07 12:52:03
4 次浏览杭州郑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人民法院旁)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杭州婚姻家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1、法律咨询:200元/次。
2、离婚纠纷、子女抚养权变更纠纷等不涉及财产的案件:10000-30000元/件;
3、涉及财产的婚姻家事案件:
在基础费用10000-30000元/件上,按争议标的加收律师费用:
10万以内按6-8%记收,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记收;
10-50万元的,按5-6%记收;
50-100万元的,按4-5%记收;
100万元-500万元的,按3-4%记收;
500万-1000万元的,按2-3%记收;
1000万元以上的,按1%-2%记收。
杭州婚姻家事纠纷案件法律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律所面谈或微信、电话咨询;
2、起草离婚协议书;
3、代理离婚诉讼、离婚后财产分割;
4、代理子女抚养权争取、变更;
5、代理离婚损害赔偿;
6、代理涉外婚姻;
7、代理彩礼返还;
8、代理离婚债务处理;
9、代理遗产继承;
10、遗嘱律师见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联系电话:15372098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