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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2022-10-28 06:30:11
4 次浏览杭州郑律师
公司名称: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拱墅香积寺东路99号(拱墅区人民法院旁 QQ号:279215926 联系人:郑君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团队,婚姻财产抚养纠纷律师法律咨询。 拥有十年法律工作经验,擅长处理婚姻家事纠纷,包括离婚诉讼,离婚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纠纷,协议离婚,离婚股权分割等法律服务。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在婚姻法律服务方面,擅长接受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梳理法律思路,起草各种类型的婚姻类协议,提供婚姻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离婚委托代理谈判服务以及相关婚姻取证等法律服务。 杭州优秀律师事务婚姻部主任,专门从事婚姻案件的处理,熟悉婚姻诉讼调解、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小孩抚养权争议,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擅长领域:婚姻诉讼调解、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小孩抚养权争议,财产继承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复婚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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