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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下城2022-10-27 14:00:27
5 次浏览杭州王义律师
具体地点:浙江杭州西湖服务全杭州市
联系人:王律师
王义律师同时为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企业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律所青工委负责人等
王律师法律专业基本功扎实,勤奋好学,知识渊博,思维缜密开阔,擅长精通各类诉讼业务,尤其在刑事、民事辩护、房产婚姻、合同债务、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房产等债务、各类合同的诉讼、非诉讼业务等诉讼中有很高造诣,办案经验丰富。
事实婚姻怎样解除关系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颁布后按同居关系处理。《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以上知识就是对“事实婚姻怎样解除关系”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的,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颁布后按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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